控告荆门市检察院
控告人:吴官海,男,汉族,生于1952年10月21日,户籍:荆门市掇刀区双泉村三组,现住址:十年无家可归借住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圣华名城一楼,身份证号:420800195210210917,电话18075767485
被控告人:荆门市检察院检察长,住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深圳大道(东)15号,法人代表雷爱民。
被控告人:荆门市检察院检察官,住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深圳大道(东)15号,孙俊龙。
控告事项:
1、被控告人违法拖延时间18个月;
2、被控告人违法照抄判决书及卷宗;
3、被控告人违法排除申诉人的申请书及证据;
4、被控告人违法拒绝申诉人的请求事项;
5、被控告人曲解国法;
6、被控告人违法阻绝申诉人举报控告揭发官员圈占良田、暴力拆迁,官员武力绑架、围殴申诉人家人及亲戚致伤致残,官员私设公堂打伤男女老幼、数次丟水库、深山,官员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万余小时,官员非法拆除拆毁吴官海一家唯一安置房,未拆毁完不准住不许租十二年无家可归;暴力拆迁女儿吴娟娟一家房屋、小型企业,不补偿不安置,十二年无家可归。
7、被控告人违法阻绝控告人举报控告揭发法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制造冤假错案。
控告事实和理由:
荆检一部刑申通〔2021〕Z1号:申诉人吴官海不服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2018)鄂0802刑初268号刑事判决,不服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鄂08刑终73号刑事裁定和(2020)鄂08刑申2号驳回申诉通知书,不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鄂刑申138号驳回申诉通知书,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审查查明,吴官海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多次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拦截、辱骂他人,并利用信息网络辱骂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本院认为,原一审、二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申诉人吴官海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决定:对申诉人吴官海的申诉不予支持,现予审查结案。
孙俊龙交荆检一部刑申通〔2021〕Z1号给申诉人吴官海,吴官海问孙俊龙依据是什么?孙俊龙是判决书和卷宗。
一、被控告人审查查明,吴官海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多次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1、东公(龙泉) 行罚决字〔2017〕1612号,吴官海现住:湖北省荊门市掇刀区名泉路8号西楼。现查明2017年10月25日9时许,吴官海随身携带自己购买的一瓶高效氯氢菊脂农药到荊门市东宝区象山大道荆门市信访局上访,不听接访人员劝导一直滞留在信访局二楼领导接访室内。18时10分许,信访局下班后,吴官海不听劝阻仍滞留在信访局里,后吴官海掏出随身携带的农药喝下,意图以自残行为向信访局施压。以上事实有吴官海的陈述与辩解、证人证言、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吴官海行政拘留十五日。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向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申请行政复议。
2018年4月12日{东公(刑)调字〔2018〕21号}荆门市信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我局侦办的吴官海涉嫌寻衅滋事需调取你处下列有关证据:吴官海于2017年9月22日、9月24日、10月25日到荆门市信访局接待登记记录。
1>、2017年10月25日市领导值班接访工作记录,值班领导姓名:刘国芳,信访人吴官海、吴娟娟,反映一是其房屋和承包地、自留地、开荒地先后4次被征用,征地和拆迁补偿不公,补偿协议无效,要求重新落实补偿问题;二是自建房屋被掇刀区相关部门拆除,执法不公,要求赔偿。没有接待处理情况。
2、2015年3月25日,被告人吴官海携其妻刘金华,女儿吴娟娟等亲戚七人到掇刀石街道办事处找主任祝涛上访,因对给予的答复不满,便对在场的工作人员进行无理谩骂,为此工作人员予以制止,后遭吴官海及妻女的拖拽,工作人员沈士诚的毛衣被撕拉损坏。
事实:掇刀石街道新主任祝涛专乘到湖南叫吴官海回来领房屋拆迁补偿余款,2015年3月23日打了领款单不给钱,25日才到掇刀石街道办事处找主任祝涛。祝主任问吴官海相关问题,我说:2010年9月15日凌晨三点千人砸门绑架抢光两家财物夷平房屋,非法将吴官海、吴娟娟、罗国伟、张汉英分别拘禁渣滓洞,龙家金等用针戳空调吹裸体吴官海三天逼签定事先拟定好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逼自费在置换地自建安置房,补偿款256180元就有139500元五年不给。不履行协议,房产总证和建房相手续不办,非法拆除安置房上面两层下面六层破坏成危房。2010年9月15日吴娟娟在掇刀人民医院引产,抢走财物设备商品,房屋、门窗厂、小卖部暴力拆除、又到医院绑架引产妇她关押渣滓洞被刘政军殴打大出血,丈夫也被关押,至今没协议无补偿不安置。祝主任问沈土城、张亚琴等是何情况?二人同声吴官海再瞎说,祝主任要吴官海拿依据,吴官海说证据都来于政府。祝主任要他(她)们拿出来的证据,都是自相矛盾。祝主任骂他(她)们不作为。张亚琴就对吴娟说你跟你爸搞罗国伟就要跟你离婚了(张亚琴为什么知道)?吴娟娟就向张亚琴(街办妇联干部)下跪求她不要搅和我(吴娟娟)的家务。张亚琴、沈士诚等就大显身手将吴娟娟被殴打在地【沈士诚的毛衣好好的】抬上救护车送掇刀医院输氧二十天,当天白石坡派出所政委坐堂。
1>、2015年3月25日上访,有“白石坡派出所政委坐堂”,那么说明白石坡派出所政委已经对上访人进行了行政处罚。纵观我国的法律体系,从行政处罚到刑事犯罪的判决,只有“数罪并罚”的,而从来没有“一罪累罚”的,也就是“一事不再罚”原则,所以当地公安对上访人进行行政拘留,这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
3、2017年4月12日、13日两日,被告人吴官海携其亲属至荆门市高新区管委会找掇刀区政法委书记王卫华未果,遂在5楼大厅将一张茶几挪至5楼电梯口附近并无故大声谩骂,通过该方式以求王卫华与其见面,影响了工作人员正常进出电梯。其中,4月12日吴官海及妻子刘金华二人从16时起滞留荆门市高新区管委会至21时许,掇刀宏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劝解后,吴官海等人方才离开。4月13日吴官海及妻子刘金华、女儿吴娟娟三人从8时许持续滞留荆门市高新区管委会,直至18时许才离开。
1>、来访人员登记表,日期:2017年4月12日,来访人姓名:吴官海,来访人单位或住址:双泉三组,被访单位或事由:王卫华书记;日期:2017年4月13日,来访人姓名:吴官海,来访人住址:双泉三组,被访单位或事由:朱红亮。
2>、2017年4月12日、13日两日上访,有“掇刀宏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劝解”,那么说明掇刀宏城派出所民警已经对上访人进行了行政处罚。纵观我国的法律体系,从行政处罚到刑事犯罪的判决,只有“数罪并罚”的,而从来没有“一罪累罚”的,也就是“一事不再罚”原则,所以当地公安对上访人进行行政拘留,这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
4、2017年5月15日9时许,被告人吴官海携其妻刘金华、女儿吴娟娟三人携带被子和垫絮到掇刀区信访局接待大厅上访。9时许,因没有得到掇刀区政法委书记王卫华的答复,吴官海及其妻女三人便将被子和垫絮铺在大厅,随意在垫絮上坐、卧,期间,掇刀区信访局工作人员、宏城派出所民警均劝说无效,直至20时许,经民警再次出警劝说无效后,三人被强行带离。
1>2017年5月15日上访,有“宏城派出所民警均劝说无效,直至20时许,经民警再次出警劝说无效后,三人被强行带离”,那么说明宏城派出所民警已经对上访人进行了行政处罚。纵观我国的法律体系,从行政处罚到刑事犯罪的判决,只有“数罪并罚”的,而从来没有“一罪累罚”的,也就是“一事不再罚”原则,所以当地公安对上访人进行行政拘留,这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
5、2017年8月16日、17日两日,被告人吴官海携其妻刘金华、女儿吴娟娟三人在荆门市政府门前高举其房屋被拆迁的图片的宣传单,并以向路人发放该宣传单的方式向政府施压,后经市政府执勤民警制止才停止发放。
2017年8月16日市政府值班室接待群众来访登表,来访人姓名:吴官海,来访人所在地区或单位:掇刀双泉,主要诉求:反映拆迁补偿问题;2017年8月17日市政府值班室接待群众来访登表,来访人姓名:吴官海,来访人所在地区或单位:掇刀双泉3组,房屋强拆问题。
1>2017年8月16日、17日两日上访,有“经市政府执勤民警制止”,那么说明经市政府执勤民警制止已经对上访人进行了行政处罚。纵观我国的法律体系,从行政处罚到刑事犯罪的判决,只有“数罪并罚”的,而从来没有“一罪累罚”的,也就是“一事不再罚”原则,所以当地公安对上访人进行行政拘留,这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
6、2017年9月11日9时许,被告人吴官海穿“状衣”携其妻刘金华、女儿吴娟娟、儿子张德晶以及妻弟共五人到掇刀区信访局,因向局长王植元索要其相关信访事项答复未果,后该一行人通过跟随王植元,将王植元与其一同锁在会议室,堵门限制王植元及信访局其他工作人员自由出入会议室等方式,逼迫王植元给予答复,吴官海一行非法限制王植元的人身自由直至当日13时许,在王植元妥协后才离开。
接访登记表,2017年9月11日上访人:吴官海,单位或住址:双泉三组,反映问题栏:(反映)要信访回复,处理情况:王植元局长接访(王植元本人接访登记)。
7、2017年9月14日9时许,被告人吴官海穿“状衣”携其妻刘金华、女儿吴娟娟、儿子张德晶以及妻弟共五人到掇刀石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要求查询其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未果,工作人员向其解释原因后,其对工作人员的答复不满,便大声谩骂吵闹,其妻刘金华亦采取堵门、抱掇刀石街办副书记张亚琴胳膊的方式扰乱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直到18时许才离开。
事实:我们周三去拿回复意见,王植元骗我们等了一天,他却说回复意见该去街办拿。2017年9月14日我们到街办信访办要,沈士城将我们带到何书记办公室,沈士诚说当时街办没有阳光信访,没有什么回复意见。何书记叫沈士诚带我们去找王植元,他不带我们去,所以我们就在信访办不走。掇刀石街办副书记张亚琴来说下班了,要我们走了他们好下班,我们回复意见书没拿到手,刘金华就坐在门口说给了回复意见我们自然会走。张亚琴就打老妇刘金华。张亚琴打妇报警说老妇打她;警号073470一行三警察来后威胁老妇打了书记张亚琴,老妇说是书记打了我,要警察看监控,警察不看开溜,书记张亚琴打了老妇就这样了事,警察庇护官打压民。
1>2017年9月14日9时许上访,有“警号073470一行三警察来后”,那么说明警号073470一行三警察已经对上访人进行了行政处罚。纵观我国的法律体系,从行政处罚到刑事犯罪的判决,只有“数罪并罚”的,而从来没有“一罪累罚”的,也就是“一事不再罚”原则,所以当地公安对上访人进行行政拘留,这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
8、2017年9月22日、24日两天,被告人吴官海和其妻刘金华、女儿吴娟娟三人在两节一会市领导接访时到荆门市信访局两节一会信访接待室上访,吴官海为制造影响,穿“状衣”上访,以闹访的方式施压。
1>、2018年4月12日{东公(刑)调字〔2018〕21号}荆门市信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我局侦办的吴官海涉嫌寻衅滋事需调取你处下列有关证据:吴官海于2017年9月22日、9月24日、10月25日到荆门市信访局接待登记记录。
1、2017年9月22日市领导值班接访工作记录,值班领导姓名: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吕晓华,值班日期:9.22信访人姓名吴官海,反映掇刀区名泉小区自建房,2011年3月底经掇刀区政府同意建成8层楼房,属于过渡安置房,但被掇刀区城管拆除上面2层,至今未作出任何解决方法。接待处理情况:查清吴官海反映的诉求,了解家庭实际情况;掇刀区与吴官海本人面对面进行协商,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2、2017年9月24日市领导值班接访工作记录,值班领导姓名:郑中华,信访人吴官海,反映掇刀区名泉小区自建房,2011年3月底经掇刀区政府同意建成8层楼房,属于过渡安置房,但被掇刀区城管拆除上面2层,至今未作出任何解决方法。接待处理情况:了解吴官海的主要诉求及目前家庭情况;9.22宣传部长吕晓华接待吴官海时,对掇刀区提出了要求,吴官海也希望能尽快解决,请掇刀区尽快与吴官海见面协商,落实合理诉求。
二、被控告人审查查明,吴官海利用信息网络辱骂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9、2016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吴官海为达到自己的诉求,大肆在网络发帖,采取频繁发布新帖和更换标题发布旧帖的形式,在新浪博客、东湖社区、青青岛社区、港城纵横等网络知名论坛发布帖子,并采用《婊子吕义斌政府自立贞洁牌坊》、《向检察院举报肖菊华、吕义斌;狼狈为奸共同残害举报人》、《吕义斌当今巨恶霸》等直接辱骂、吸引眼球的标题,攻击其信访过程中接触的各级领导。贴文主要内容歪曲事实、诽谤谩骂,其中多个网帖的点击量过万。
《宪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第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网上发帖举报、投诉只要帖子的内容属实,不夸大、不歪曲、不进行人身攻击,不仅不犯法,而且应该受到鼓励。相关部门在看到举报、投诉后应积极应对、查清事实、拨乱反正。荆门公安反道而行之压制、报复、非法抓捕。
三、被控告人认为,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
10、行政拘留15天变成52天
2017年11月1日东公(龙泉) 行罚决字〔2017〕1612号,2017年12月22日东公(刑)捕字〔2017〕第107号;证明行政拘留15天变成52天超37天。超羁押37日。
11、先逮捕,后侦查,收集
2017年12月22日东公(刑)捕字〔2017〕第107号、2018年3月16日掇公(刑)调证字〔2018〕05号、2018年3月23日掇公(刑)调证字〔2018〕08号、2018年4月11日掇公(刑)调证字〔2018〕14号、2018年4月11日掇公(刑)调证字〔2018〕15号、2018年4月12日掇公(刑)调证字〔2018〕16号、2018年4月12日东公(刑侦)刑调证字〔2018〕20号、2018年4月12日东公(刑侦)刑调证字〔2018〕21号、2018年5月9日掇公(刑)调证字〔2018〕号、2018年5月9日掇公(刑)调证字〔2018〕号。
12、调取空号作为证据
2018年5月9日掇公(刑)调证字〔2018〕空号,是向掇刀区掇刀石街道办公室调证、2018年5月9日掇公(刑)调证字〔2018〕空号,是向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调证。
本案就是先抓捕、后传唤,先处罚、后告知,先裁决、后取(唯一核心的证据是伪造)证,先执行、后送达;在《行政处罚法》中,先取证、后裁决,先送达、后执行,先告知、后处罚等,如果颠倒或混乱也构成程序违法。
13、《出警经过》:2017年11月1日10时30分,我和派出所值班民警文长彦带领辅警曹超、周顺虎等人到荆门信访局出警。到了以后,我看见吴官海和他的女儿吴娟娟、女婿罗国伟,还有其妹妹张汉英在信访局上访,在信访局三楼滞留,一直等到单位下班,扰乱单位秩序。我和文长彦(着人民警察制服)依法对吴官海进行口头传唤,文长彦出示了警官证。通过对话,吴官海也明知我是人民警察,但是吴官海拒不配合,其女儿吴娟娟极力阻止,不断辱骂警察,与民警纠缠,并站在吴官海身前阻挡民警带离吴官海。民警对其宣讲政策和法规,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劝诫。但是吴娟娟态度强硬,仍然极力阻拦,与民警拉扯,并坐到地上耍赖,大喊警察打人之类的话。企图广大事态,造成不良影响。后来我跟文长彦相继跟领导汇报,增派警力。大概12时许,等分局特勤队人员赶到后,我们出示了《传唤证》,将吴官海、吴娟娟等人传唤到荆门市东宝公安分局办案基地(隐匿肩头记录仪的记录,无执法办案全流程记录,编)。
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没有解决【暴力拆迁造成吴官海、吴娟娟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八年无家可归】的困难;没有落实【2017年9月22日荆门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吕晓华接访,接访处理情况:1、查清吴官海反映的诉求,了解家庭实际情况。2、要求掇刀区政府与吴官海本人面对面进行协商,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的指示;伪造证据非法抓捕,无据刑捕。
1>、严重违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明令禁止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擅自动用警察参与截访不仅是非警务行为,情节严重会构成违法犯罪。
2>、严重违背2017年2月21日《中央政法委出台最严厉关于打击处理上访人员的要求规定 》中央政法委打击处理违法上访五条要求:一、不管上访是否有理,只要有实际困难都要解决在先。二、认定违法上访,都要经过公开听证,让人民群众都看到他是否属于无理和无理取闹。
严重违背《行政处罚法》第1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3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严重违背《刑事诉讼法》第3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7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第53条 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第54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第55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第115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四、庭前不排除伪造证据、庭审证人无一到庭,证言、视频全都不质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5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第61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第194条 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
掇刀区不安置暴力拆迁,十二年没安置到位,我们无家可归;造成吴官海、张德晶吴娟娟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赵市长2021年6月2、7、17日给我回复:批示周区长处理好,20天没听到回音。2021年6月23日我们到信访问无信息,我们到区政府,还没到最下面阶台,被保安拦阻。我吴官海说想见周区长,保安凶横无比,一口要吃掉我们,并要打我们,弱民强府,我们只能让。又到信访局,无人理,到晚上报警察,警察来讲狠。24日我们再到信访局,工作人员将信访人关在信访局里面他们下班。
公安违规截访、非法抓捕,所有的证据都在定罪之后,包括行政拘留证据在162天后;定罪【2017年10月25日;2015年3月25日;2017年4月12日、13日两日;2017年5月15日9时许;2017年8月16日、17日两日;2017年9月11日9时许;2017年9月14日9时许;2017年9月22日、24日两天;2016年至2017年期间】九个。但原始证据都证明吴官海是依法信访,无丝毫过激行为。而【】警方已经进行了行政处罚。【】是吴官海实名举报官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是告诉的才处理的;公安非法为贪官报复吴官海。伪造证据
全都不准质证,判刑两年六个月。
五、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
14、在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犯罪事实的情况下,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将被告人拘留、逮捕、羁押
1>、2017年11月15日东宝分局龙泉派出所出具的《犯罪嫌疑人吴官海到案经过》、2017年12月12日东宝分局龙泉派出所出具的《案件揭发及办理经过》显示:“2017年11月1日,吴官海出院后到荆门市信访局上访,龙泉派出所民警马上赶至,将吴官海依法传唤到东宝公安分局办案中心进行询问,并于当日行政拘留十五日。2017年11月15日,我局对吴官海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依法立案,犯罪嫌疑人吴官海于当日被我局刑事拘留。”
这两份材料显示:被告人仅仅是去荆门市信访局上访就被带走、拘留了。被告人既不是现行犯,也不是重大犯罪嫌疑人,也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犯罪事实,东宝分局于2017年11月15日将其刑事拘留、羁押,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的拘留条件。
2>、2017年12月21日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被告人,次日由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执行逮捕。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第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第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逮捕必须是在整个案件基本证据确凿、整个案件基本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才能实施,本案被告人是在没有犯罪事实、司法机关没有被告人的犯罪证据的情况下被逮捕的,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的逮捕条件。这一点,2018年3月20日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给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出具的《关于吴官海涉嫌寻衅滋事案的补充侦查提纲》就是有力的证据。
该《补充侦查提纲》称:“你单位于2018年2月6日以东公刑诉字(2018)39号文书移送审查起诉的吴官海涉嫌寻衅滋事案,经本院审查认为:证据不足。”
被告人2017年11月15日被刑事拘留、2017年12月21日被批准逮捕。在被告人被刑事拘留将近四个月之后,2018年3月20日东宝区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提纲》的结论是“证据不足”。
更为关键的是,该《补充侦查提纲》长达3页,包含九大项内容(其中第一大项内容涉及4个方面的内容、第二大项内容涉及2个方面的内容,实际上是有14项内容需要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内容如此之多,足以证明在对被告人的拘留和逮捕,是在没有犯罪事实、没有犯罪证据的情况下实施的。
即便如此,2018年4月13日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向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补充侦查报告书》(东公【刑侦】补侦字【2018】1号)显示,仍然有两大项内容没有查清或者无法查清。
六、被控告人用疲劳战术整控告人
2019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回复函》吴官海:您的来信材料收悉。经审查,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我们已将该材料转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办理过程或结果将由承办检察院三个月内答复。2020年1月14日转自全国检察服务:【湖北省院第十检察部】你的来信材料已收悉(您寄给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材料已转我院)。我部已将你的来信材料转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请与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联系】。2020年1月14日至2021年10月19日【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荆检一部刑申通〔2021〕Z1号)】21个月。
2、被控告人32.9个60日了没有答复控告人
控告人吴官海、张德晶、吴娟娟有田,有房,有企,生活无忧。掇刀区人民政府为达到无偿搬迁:2004年9月7日打伤吴官海老伴、2005年3月25日逼签协议不履行、2008年7月29日在武汉紫阳湖公园围殴打残吴官海、2010年1月29日打伤女儿女婿,2010年9月15日组织公安警察等千余人凌晨三点,封锁交通,砸门非法将已被政府打残老人吴官海、张汉英绑架分别拘禁,抢光吴官海、张德晶、吴娟娟三家财物【撬箱搜寻走三户房屋两证和荆门市政府出据的置换250平方米建房地基手续;抢走吴娟娟结婚三金、一对玉狗等财物及门窗厂全套设备、小卖部商品;抢走吴官海祖传明末清初青花满彩兽耳罐、一对元青花瓷等财宝及豆制品作坊两套设备、养猪场工具,砸毁其父母遗像财物】将吴官海、张德晶豆制品作坊、配套养猪(25间);吴娟娟房屋、门窗厂、小卖部夷平。龙家金等人用针戳空调吹吴官海裸体三天签定事先拟定好的霸王条款《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吴娟娟房屋、门窗厂、小卖部被夷平后,又到医院绑架引产才一天的她关押,被刘政军殴打大出血,丈夫也被关押,至今十二年没协议无补偿不安置。
控告人向荆门市掇刀区法院提民事、行政诉讼,法院不受理;申诉人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维持原裁定,驳回上诉。法院几次公开支持了暴力拆迁,掇刀区人民政府违法将唯一安置房拆除拆毁。申诉人再向荆门市掇刀区法院提民事、行政诉讼,法院又是不受理;申诉人再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还是维持原裁定,驳回上诉。
控告人向被控告人申请对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制造冤假案进行监督,2016年1月12日《受理通知书》荊检民(行)监〔2016〕42080000002号、42080000003号。2016年4月6日《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荊检民(行)监〔2016〕42080000002号、42080000003号,本院决定不支持吴娟娟的监督申请、不支持吴官海的监督申请。
控告人向上控告揭发被控告人不作为,上级转被控告人依法处理。转办件《信访事项实体性受理告知书》2016年5月31日信访件查询码4216053106513074;6月1日查询码4216060107403046;6月4日查询码4216060414327447;6月5日查询码4216060507048777;6月6日查询码4216060605460975;6月7日查询码4216060706000499;6月9日查询码4216060906305873;6月12日日查询码4216060605460975;6月7日查询码4216060706000499;6月9日查询码4216061205460107;6月13日查询码4216061305322729。信访事项实体性受理告知:你反映的问题,予以受理,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将于受理之日起60日前办结并书面答复你。在此期间,不应重复来访或越级上访。特此告知。送达人:熊小婷、刘兆华。
上级九个转办件被控告人不处理不答复,导致控告人无家可归逼自杀,冤判坐牢。被控告人至今五年五个月1974天,32.9个60日了没有答复控告人。吴官海、张德晶、吴娟娟三户十二年无家可归,归功于被控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4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3条人民检察院通过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纠正错误的决定、判决和裁定,维护正确的决定、判决和裁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第4条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原案办理与申诉办理相分离;(二)全案复查,公开公正;(三)实事求是,依法纠错;(四)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第6条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根据办案工作需要,可以采取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方式,公开、公正处理案件。第17条对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应当进行审查。审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审查申诉材料、原案法律文书,可以调取相关人民检察院审查报告、案件讨论记录等材料,可以听取申诉人、原案承办人员意见。对于首次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刑事申诉案件,应当调阅原案卷宗进行审查,并听取申诉人或者其委托代理律师意见。必要时可以采用公开听证方式进行审查。第20条原判决、裁定或者处理决定是否存在错误可能,应当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查:(一)原判决、裁定或者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二)据以定案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否存在矛盾或者可能是非法证据;(三)处理结论是否适当;(四)是否存在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的情形;(五)申诉人是否提出了可能改变原处理结论的新的证据;(六)办案人员在办理该案件过程中是否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第23条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审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以内作出审查结案或者移送刑事检察部门办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诉人。刑事检察部门对移送的刑事申诉案件,应当自收到案件之日起三个月以内作出审查结案或者进行复查的决定,并告知申诉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报检察长决定,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调取卷宗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第25条审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制作刑事申诉审查报告。听取意见、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活动应当制作笔录。第27条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全面审查申诉材料和全部案卷。
被控告人不问、不审不问控告人为什么要上访?更拒绝控告人的申请调取2017年10月25日两节一会的全程录像,拒绝控告人的申请调取一审开庭公审全程录像,拒绝控告人的申请公开开听证会。法律的宗旨是什么?检察院的职责是什么?
被控告人看判决书和卷宗,照猫画虎,是审查查明,吴官海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多次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拦截、辱骂他人,并利用信息网络辱骂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本院认为,原一审、二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申诉人吴官海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
综上所述,荆检一部刑申通〔2021〕Z1号,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刑法》罪行法定。《刑事诉讼法》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望国务院、中央纪委、中央政委、最高检察院维护法律尊严,追究荆门市检察院法律责任,纠出害群之马绳之以法;还控告人清白,维护法律尊严!
此致
国务院、中央纪委、中央政委、最高检察院
控告人:吴官海
身份证:420800195210210917
电话:18075767485
邮箱:893919854@qq.com
2021年10月28日